2025年南京交通技師學院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3人)
已結束
招聘截止時間:2025-12-13
為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師資隊伍整體水平,推動學院又好又快發展,南京交通技師學院202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高層次人才3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網(https://jtj.nanjing.gov.cn)、南京交通技師學院網(www.nctc.cn)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南京交通技師學院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年齡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8周歲以下(38周歲以下是指1986年12月5日后出生);正高級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45周歲以下是指1979年12月5日后出生);
5.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南京交通技師學院現有在崗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根據2020年3月13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6年6月12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5.國家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5年12月5日9:00—2025年12月12日16:00。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須將報名相關材料以附件形式發送至招聘郵箱: 詳細請見報名信息,發送主題請以“姓名+應聘崗位名稱”格式注明。
3.報名提交材料:
(1)《南京交通技師學院高層次人才應聘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書掃描件;
(3)提供近5年內(2020年1月1日之后)取得的業績成果掃描件。包括本人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管理業績等情況和主要論著目錄(論文需提供期刊封面頁、目錄頁、論文起止頁及中國知網等數據庫收錄截圖,著作需提供封面頁、目錄頁和版權頁,項目需提供立項書或結項書),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學院根據設置的招聘崗位條件,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12月5日9:00至2025年12月12日17:00。
學院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箱方式將初審結果告知應聘人員。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2日9:00—18:00。
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5日9:00—17:00。
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于2025年12月17日9:00—16:00到南京交通技師學院(地址:南京市江寧區宣義路168號崇德樓422房間)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提供網上報名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3張近期2寸免冠照片。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
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的2個工作日內,向南京交通技師學院陳述申辯。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不設開考比例。
(三)考核
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簡化程序,采用綜合考核的方式,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后的方案組織實施。
綜合考核的時間和地點由南京交通技師學院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綜合考核,否則按棄考處理。
綜合考核采取試講和綜合評議的方式進行。試講:采用無生上課的形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教學水平。綜合評議:采取業績成果考核和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師德師風、綜合素養及教科研綜合情況等。
綜合考核中各項測試均采取百分制,成績合格線均為60分,具體形式及成績占比詳見《崗位信息表》。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核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1∶1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按試講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試講成績仍相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體檢人員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
體檢結束后,由南京交通技師學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
(五)公示、聘用
南京交通技師學院根據綜合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網站、南京交通技師學院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綜合考核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學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聘者,須在聘用后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
1.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3.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五、咨詢監督
咨詢電話:詳細請見報名信息
監督電話:南京市交通運輸局 025-83194207
本次招聘由南京交通技師學院負責解釋。
最新招聘信息請查看中國教師招聘網:http://www.ysbzxx.com.cn
南京交通技師學院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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